中国科协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科协发学字〔2017〕42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总结交流会精神,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工作,经研究,中国科协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指导意见》。请各单位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7月11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
指导意见
(报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聚焦区域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主攻方向,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以下简称“助力工程”),引导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在经济建设主战场更加奋发有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提质增效,打造助力工程升级版
1.工作基础。助力工程自2014年底启动实施以来,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体现科技工作者知识价值为重点,以提高科协各级组织及所属学会业务能力为导向,积极进军经济建设主战场。经过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的共同努力,助力工程“点状分布、链状延伸、面状辐射”的工作布局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学会主角、专家主力”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规划咨询、成果推广、联合攻关、产业服务”等工作模式探索形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和人才支撑的新渠道初步打通,工作成效初步显现,已成为学会进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主战场的旗帜性平台。但也存在对接精准度不高、跟踪落实不够、服务水平不均衡、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
2.工作思路。坚持以创新牵引转型升级,以开放拓展发展空间,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整体布局,重点聚焦国家重要战略区域和重点产业发展领域,突出转型升级,拓宽工作领域;进一步深化工作内涵,提升学会提供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能力,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信息推送工作,强化跟踪服务,提高对接精准度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进一步创新工作手段,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方式,搭建综合性、集群化的产学研用综合协同创新平台,引导创新资源向县域流动;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突出科技工作者的主体地位,逐步建立符合市场运行规律、体现科技工作者知识价值的利益分配机制,增强科技工作者的参与感、认同感、获得感。
二、加强示范引领,聚焦国家重点发展战略区域和地方主导产业领域
3.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区域。紧紧围绕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重大战略决策,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与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国制造2025、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等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开展科技创新,助力各类创新要素集聚,促进区域创新能力整体提升。扩大示范试点范围,增加助力工程对基础优势明显、创新驱动发展需求强烈地区的覆盖面和支持力度,探索围绕城市群建设“面”状试点。促进省级、副省级试点与创新驱动示范市之间的协同联动。围绕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探索创新资源向具备良好条件的县域延伸。
4.助力国家重点产业集群。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智能制造技术、绿色制造技术、生态绿色高效安全现代农业技术、安全清洁高效现代能源技术、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保技术、海洋和空间先进适用技术、智慧城市和数字社会技术、健康技术、现代服务技术、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等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产业技术领域,紧扣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产业前沿发展趋势、重点产业升级技术路线图等专业咨询建议,帮助地方解决重大战略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凝聚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实现一批科技成果落地。
5.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专利信息推送。以助力工程为载体,拓展对接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的渠道,推动科技成果在企业聚集、落地、生根。创新服务机制和手段,深入开展专利技术信息挖掘和推送服务。紧密结合企业需求,组织筛选我国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紧密相关的行业技术领域科技资讯,为企业提供产业政策、技术热点、行业前沿、竞争情报、专利服务等系列科技信息服务,为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依托中国科协和有关全国学会科技信息数据资源,拓展和搭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科技专利信息推送专业化、精准化。
6.服务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围绕2020年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要求,推动“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深入扎实开展。根据贫困地区科技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当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优势,组织动员科技组织和科技专家为贫困地区提供精准技术推广、技术指导、科技培训等服务。推动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学会与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对接,引导和服务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兴业发展,助力当地培植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和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村、户依靠发展生产实现增收脱贫。
三、突出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学会科技公共服务能力
7.整合学会优质资源。优化整合学会现有资源,建立完善科技人才库、学术资源库、技术成果库等共享数据库。加强需求侧分析,推动学会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现有数据库进行分类梳理。加强供给侧储备,推动学会提供更多专业化、精细化的科技公共服务产品,推动学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打造一批学会与地方合作品牌项目。
8.拓展学会服务方式。创新科技信息服务供给方式,建立学会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库,探索形成基于同类学科或行业的科学数据和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的合作机制。加强互联互通,推动学会与各类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机构广泛合作,实现网络共联、数据共享,开展技术引进转让、项目推介发布、成果应用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举办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会,促进供需端精准对接,提升对接效果。鼓励有条件的学会探索培养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门人才,建设熟悉产业发展的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
9.提升学会服务实效。促进学会在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侧进行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质量和效果。推动学会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调研,建立具有学会特点的技术供给与需求信息库,满足企业多层次创新需求。充分发挥学会“链状延伸”的作用和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跨地域优势,以“学会群”服务“产业群”,联合上下游企业和学会、高校、科研院所等形成“创新链”。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探索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的机制创新,进一步强化学会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
四、推动紧密对接,以市场机制搭建学会企业协同创新平台
10.积极打造上下联动的创新助力学会企业联合体。按照政府有产业发展规划、企业有协同创新需求、学会有联合协作意愿、科协有联动工作基础的原则,在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城市积极推动创新助力学会企业联合体试点工作。组建基本模式是:国家省市县四级科协共建共管,学科关联学会和产业链相关企业按照“平等自愿、资源共享、开放协同、共赢发展”的基本理念跨学科、跨产业、跨区域联合实施助力工程,组建非独立法人科技社团组织。围绕地方区域战略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主导产业的关键共性需求,开展协同创新、科技智力支撑、学术交流和国际科技合作、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等工作。通过组建联合体,促进全国学会的横向联合,加强全国学会与地方学会的联系与联合,指导、带动地方学会提升助力工作能力。
11.推动组建横向联合的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结合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与产业发展需求,以全国学会为主导,以提高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整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力量,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组建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组织。打破部门和单位壁垒,围绕共同产业领域,促进技术、资本、人才、成果等创新要素的协同配合。
12.探索建设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综合性实体化助力支撑平台。推动全国学会与地方政府、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机构、金融机构、创投机构等联合成立综合性实体化科技创新支撑平台,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业研究院、工程中心等形式进行实质性合作,以股份制、合同契约等形式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做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利用产业转移转型机遇实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继续推动中国科协创新驱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以及各地分中心建设,整合资源、加大服务、强化管理、提升活力,推动服务中心成为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重要工作平台。
五、推动协作共赢,营造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良好氛围
13.进一步推动地方试点示范。优化试点整体布局,积极引导地方设立创新驱动示范区,逐步扩大试点覆盖,加强地市级、省级和副省级等试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省级试点单位需在省内确立3-5个地市级试点单位重点建设。加强同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与协同配合,充分依托科技园区、产业园、科技孵化器等实体机构,扩大联系企业和科技工作者的新渠道,精准摸清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做好项目对接,按照产业分类整合,围绕共性关键技术开展协同创新。
14.凝聚整合各类创新力量。畅通海内外人才参与科技创新的渠道,发挥海外科技团体和海归创业联盟作用,助力打造“海智计划”升级版,积极推动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平台建设。吸引凝聚社会外部力量,加强同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联合协作,推动隶属不同部门和行业各类科技创新资源的整合。充分利用中国科协组织体系优势,加强各级学会、园区科协、企业科协、高校科协等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加强资源积累。聚合“创新争先行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服务企业创新工作等资源,广泛推动学会服务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创新驱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分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与各类技术转移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等平台机构进一步加强联系与合作,更大范围集聚创新要素。
15.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助力工程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规划,纳入党委政府人才工作考核体系,纳入党委联系专家系列工作。推动政府成立助力工程协调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助力工程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在政策、法律、资金、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在土地、税收、用工等方面为科技工作者及合作企业提供优惠。努力争取有关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支持,推动项目落地和顺利运行。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保护知识产权,切实维护好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16.加强统筹协调和监测评估。成立由中国科协有关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组成的助力工程协调领导机构,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各方力量,协调多方资源,科学指导各地示范市建设和各类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建立科学的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突出产业导向、精准对接和落地效果,科学评估各试点单位开展助力工程的实施成效。加强过程监测和过程管理,建立助力工程实施情况采集系统,加强重点项目跟踪落实,及时收集各地工作信息和典型经验,发现问题,对助力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科学、及时、有效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和淘汰退出机制,强化项目和经费的跟踪问效。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做好追踪问效,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驱动助力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