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科协关于2026年度中山市科普经费(科普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10 出处: 中山科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水平,发挥社会各方科普力量的作用,经研究,现开展2026年度中山市科普经费(科普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中山市科普经费(科普类)项目主要包括:科普助力“百千万工程”、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基层科普活动、全市大型重点公益性科普活动、定向委托类项目等。

  具体申报内容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主体

  (一)申报主体须是中山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项目申请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1.全市范围内各级科协组织;

  2.全市范围内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已加入市科协团体会员);

  3.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

  4.其他相关公益性科普组织和机构。

  (二)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的内容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注传播科普知识和科学技术、倡导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2.申报单位应具备科普项目实施条件和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与所申报科普项目相关的工作,熟悉本领域科普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相关的科普工作经验。

  3.本次申报前三年,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所开展的科普经费项目未被评价为差。

  三、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科普经费(科普类)项目申报表》;

  (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报单位为社会组织);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报单位为企事业单位);

  (四)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资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用A4规格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请勿胶装)。

  四、其他事项

  (一)科普经费项目严格遵循《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科普经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审核立项、网上公示、结题验收、绩效考核的管理流程。

  (二)项目受理后由科普部进行材料形式审查,对不符合委托内容及申报主体要求、目标不明确、一题多报、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已获得市级专项资金资助等申报项目的不予立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为保证本次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项目申报后至经费资助前,申报单位及项目的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四)为鼓励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每个单位原则上最多申报1个项目(定向委托类项目除外)。

  (五)项目要求于2026年度内启动并确保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内容及经费支出须与《申报表》保持一致。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于2026年11月30日前向科普部提交总结报告。原则上项目单位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中山市科普经费(科普类)项目中期进度表》(附件3),若项目在2026年7月31日前已完成并提交总结材料,则无需报送该中期进度表。

  (六)本通知及相关附件等文件表格可在市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七)凡在项目申报、实施及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经费等行为的,将依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科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撤销项目立项、暂停资金支付、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以后3年的申报资格。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4月10日至4月20日

  (二)材料递交地点:中山市石岐街道华柏路13号市科协2楼科普部

  (三)联系人:高彦  郭文琳

  办公电话:88319018  电子邮箱:gdzskp@163.com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网址:http://www.zssta.org.cn/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2026年度中山市科普经费(科普类)项目申报指南.pdf附件下载

附件2:2026年度中山市科普经费(科普类)项目申报表.doc附件下载

附件3:2026年度中山市科普经费(科普类)项目中期进度表.xls附件下载

附件4:2026年度中山市科普经费(科普类)项目总结报告.doc附件下载

附件5:2026年度中山市科普经费(科普类)项目专家劳务费发放表.doc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