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近期,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中山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3月21日,全市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对有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进落实。市委书记郭文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肖展欣主持会议。
郭文海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我市机构改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在中山落实到位。
郭文海强调,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机构改革任务要求,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一要聚焦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加强党对重大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着力从机构职责上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更好地把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要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紧紧扭住金融、科技、社会工作、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等重点领域改革任务,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不断健全完善适应中山现代化建设需要,有利于推动深中“六个一体化”形成强大工作抓手的机构职能体系。三要聚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围绕“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四要聚焦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调整完善镇街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持续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建立与事权相衔接的保障机制,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五要聚焦科学规范从严管理,进一步优化编制资源配置、规范领导职数。
郭文海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效务实如期完成机构改革任务。要压实工作责任,各涉改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台账,按要求完成好机构调整等工作,确保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要抓好关键环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确保改革风清气正。
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梁子财传达了我市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市领导李长春、林锐熙、刘美新、曹欣、林贤进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