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山市科协学术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镇区科协、高校科协,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山委办〔2017〕64号)精神,实施学术交流提升工程,搭建一个多学科、综合性、开放式的学术交流平台,形成我市学术活动的规模效应,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根据《广东省科协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学术活动月的通知》(粤科协学〔2018〕21号)精神,市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五届中山市科协学术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品质革命,创新引领”为主题,进一步发挥科协大团体的优势,增强各级科协组织及所属团体的学术影响力和凝聚力,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促进学科和技术创新,促进科学技术知识传播、交流与应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交流活动,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动科技创新,为推进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作贡献。
二、活动主题
品质革命,创新引领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11月,学术活动月启动仪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活动内容
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镇区科协、高校科协和有关单位要围绕学术活动月的主题要求,对本单位学术活动月活动的内容进行精心筹划,制定活动方案。聚焦同一主题,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组织科技工作者面向社会、面向公众、面向学会会员,举办学术论坛、专题研讨、学术沙龙、科技成果展示和科普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全市学术交流活动的浓厚氛围,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术活动月活动的重要性,紧扣主题开展筹划,精心组织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把活动月的各项工作落实好。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学术活动月活动在内容和形式上要有所创新,要结合各学科发展和各镇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问题,办出特色,取得实效。
(三)广泛参与,形成合力
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争取通过学术活动上下联动、会会联动、会企联动、会校联动和区域联动等方式,广泛发动科技工作者参与,形成活动规模效应。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重视活动月的宣传,多侧面、多角度、及时报道学会的活动和成绩,及时向市科协报送活动信息,营造有利于学会改革发展的环境,树立学会良好社会形象。
六、注意事项
请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镇区科协、高校科协和有关单位认真填写学术活动月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并于10月12日前报送电子版至市科协学会部。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向市科协报送活动总结。
联系人:高 颖 杨祖睿
地 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0号市委党校求真楼2楼
电 话:88321120 邮 编:528403
传 真:89889302 邮 箱:zskxxhb@163.com
附件:第十五届中山市科协学术活动月项目汇总表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9月26日